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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院攻读双专业、双学位申请程序
1.
到所在学院或教务处(办公楼107)领取申请表,也可在学院院网(http://www.szuca.com)的“教务管理表格下载区”自行下载。
2.
填好申请表各项内容,交所在学院领导审批。
3.
到文学院教务室(办公楼219-1)递交申请表,附各个学期的成绩单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证明。
4.
经文学院、教务处审核批准后,文学院教务室将在校内电子邮件、文学院院网(http://www.szuca.com)及文学院“教务信息栏”上公布获准修读学生名单。
申请时间: 开学初第一周。
(逾期不再办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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