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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大学文学院 >> 教学信息 >> 办事指南

 

请假办理程序

     自行在学院院网(http://www.szuca.com)下载专区下载请假申办表格,按以下审批权限向有关负责人提交申请(因病请假,凭我校医院的诊断证明:因事请假,凭有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):

13天内假期由系领导批准,报学院教务室备案;

21周内假期由主管教学院长批准,报学院教务室备案;

31周以上2周以内由主管教学院长批准,报教务处备案;

42周以上假期由学院签署意见,教务处领导审批,报教务处备案。

请事假不得由别人代办。

一学期累计请假天数超过6周者,该生选课无效,并不得参加各门课程的期末考试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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