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休学、保留学籍申办程序
休学
1.
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(有关表格在教务处学籍室领取),同时附有关证明材料(病休应有校医院诊断意见);
2.
提交所在学院审核,签署意见后,交班主任(辅导员)及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;
报教务处审批,办离校手续,发休学证明书。
保留学籍
1.
本人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(有关表格在教务处学籍室领取)(未满18周岁的学生,须由家长签署意见);
2.
提交所在学院审核,交班主任(辅导员)及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;
报教务处审批,办离校手续,发保留学籍证明书。
[ 关闭窗口
]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