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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大学文学院 >> 教学信息 >> 办事指南

 

休学、保留学籍申办程序

休学

1.    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(有关表格在教务处学籍室领取),同时附有关证明材料(病休应有校医院诊断意见);

2.    提交所在学院审核,签署意见后,交班主任(辅导员)及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; 报教务处审批,办离校手续,发休学证明书。

 保留学籍

1.   本人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(有关表格在教务处学籍室领取)(未满18周岁的学生,须由家长签署意见);

2.   提交所在学院审核,交班主任(辅导员)及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; 报教务处审批,办离校手续,发保留学籍证明书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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